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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綠卡請注意!10月1日起必須接種新冠疫苗
2021/09/08 來源:http://m.tw312.cn 編輯:Administrator
想要申請美國綠卡的朋友注意啦!近日,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(CDC)發布一項最新政策,從10月1日起,所有在美國的綠卡申請人都必須在提交體檢報告的同時,遞交COVID-19疫苗接種證明。也就是說,只有接種過新冠疫苗的申請人才有資格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。換句話說,所有在2021年10月1日或之后做移民體檢(I-693)的申請人都必須向醫生提供新冠疫苗接種證明文件,指定移民體檢的醫生需要審查該文件來確定申請人是否完全接種。
如果移民體檢在2021年10月1日之前完成,并且仍然有效,則不需要接種新冠疫苗。移民局將會在近期發布新的I-693,移民體檢表格。
CDC在其指南中表示,COVID-19陰性測試不足以證明申請者不構成傳播該疾病的公共風險,其必須提供完整的疫苗接種證明,來作為綠卡申請體檢的一部分,這樣才有資格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。
現在,COVID-19已經被移民局歸為“A類不得入境美國的疾病”,其他A類疾病還包括肺結核、梅毒和其他高傳染性的檢疫疾病。
那么大家關心的問題來了,美國承認哪些廠家疫苗呢?
目前,美國授權緊急使用的COVID-19新冠疫苗有輝瑞-BioNTech、莫德納(Moderna)和強生疫苗。根據緊急使用授權,12歲或12歲以上的人被授權接種輝瑞-BioNTech疫苗,18歲或18歲以上的人被授權接種莫德納或強生疫苗。
值得注意的是,以上疫苗接種新規只適用于居住在美國,試圖以轉身份的方式拿到綠卡的國內申請人。當然,該指南也提供了一些可以得到豁免的情況,例如特殊醫療,宗教或年齡等原因。
具體如下:
1. 申請人的年紀未達到允許施打疫苗的要求。
2. 申請人的情況符合施打的禁忌。
3. 新冠疫苗在申請人所在的地方無法經常取得。
4. 如果申請人因為宗教(religious)或是道德(moral)沖突,或是醫療上的原因,可以要求不用打疫苗。
如果申請人不能提供充分的豁免證據,也就可能無法獲得綠卡。CDC指南中也指出,Covid-19新冠疫苗必須是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(FDA)或WHO世界衛生組織所認可的指定疫苗。
因此,對于許多在海外的美國綠卡申請人,如果無法獲得美國FDA指定的疫苗,則可以提供WHO指定疫苗的接種證明。WHO指定的疫苗品牌包括:輝瑞,莫德納,強生,北京科興,中國國藥,康希諾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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